容留吸毒案宣判,檢察官提醒警惕“上頭”電子煙
2024-06-13 17:21:1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蘇黎 馬列新 | 點擊量:9216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蘇黎 馬列新)近日,由永定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向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以及楊某某、朱某容留他人吸毒案,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,被告人向某、楊某某、朱某各自被判處有期徒刑,而其余人員則因吸食毒品而被予以行政處罰。
在 2024 年 2 月 25 日凌晨時分,被告人向某于其位于張家界市永定區(qū)某旅游大廈的租房內(nèi)款待朋友,容留了李某某、楊某某、熊某某、朱某以及未成年人莫某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共計五個。后幾人均被公安機關(guān)抓獲。同日凌晨 5 時左右,被告人楊某某與被告人朱某從向某家中出來后,又共同出資在張家界某酒店房間內(nèi),容留莫某、龔某某(此二人均為未成年人)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。
檢察官特此提醒:“上頭”電子煙乃是毒品而非普通之煙,上癮更會受刑!新型毒品并非時尚潮流,尤其是青少年需警惕“合法上頭”的誘惑,切不可盲目追求一時的快感而以身試法,應當增強對新型毒品的辨別能力,提升自我保護意識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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